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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张春瑞
作者:张振国  发布时间:2021-03-26 15:42:39 打印 字号: | |

在3月25日召开的全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报告会上,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全市“十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庭长张春瑞出席报告会,并为全市政法干警分享了他的光辉事迹。

张春瑞出生于阳原县泥河湾村,在泥河湾悠久的文化熏陶下,使他始终对阳原这方土地充满感恩和眷恋。自1992年开始在法院工作后,春去夏来、寒暑易节,他先后在四个农村基层法庭工作,为这方百姓的平安,默默的耕耘奉献。

在工作中,他凭着对法律理念的深邃理解,凭着纯熟的调解技巧,更凭着对当事人的至诚和责任,始终保持着秉公办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投入工作,经办的4500多起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当年结案率达到98%,无一改判,无一涉诉上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他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制定下“三不到庭一到家”的规定,即残疾人可以不到庭,70岁以上行走不便的老人可以不到庭,没有交通工具30里外偏远山区可以不到庭,变成法官到当事人家登门入户办案。

正是由于张春瑞始终秉持着敢于担当、严于律己、忠于人民的办案理念,先后被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授予“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称号,荣记省高院“二等功”,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十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

张春瑞表示,将坚定理想信念,在新征程中立足本职岗位、勇挑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学习,内增自身素质,外树良好形象,不懈谱写“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续集。


 
来源:阳原法院
责任编辑:龚泽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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