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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法院顺利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2-02 08:52: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阳原县法院“情理法相融”,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李家和许家做了三十多年的邻居,只有一墙之隔,墙的东面是李家南房,墙的西面是许家院落。许家二十年前在邻墙位置栽种了一棵树,随着时间推移,树木不断成长。数年前,部分树干树枝延伸到李家院内,不仅影响采光,而且也对李家南房安全造成隐患,每年秋天还有大量树枝、树叶落在李家院内,李家老两口都已年迈,无形中给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李家多次和许家交涉协商,但许家一直拒绝修剪树木。于是,李家加高了自家院墙,无形中也导致许家的采光受到影响。

三年前李家发现其南房墙体出现了裂缝,由于树木距离李家南房较近,李家认为是树木生长所致,于是李家再次找许家沟通让其修剪树木,但许家仍然拒绝。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还请村委会进行协调处理,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李家于2022年11月4日向阳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家砍伐树木,排除妨碍,并且赔偿树木挤靠院墙造成南房屋内墙体裂缝的损失15000元。

为了查清事实,承办法官立即前往李家和许家进行实地勘查。在查看过程中,法官发现该树根部离墙尚有50公分的距离,虽有部分枝干越过李家南房屋顶,但树干及树枝均未与李家房屋有接触和挤靠的现象,尚不能认定该树与李家南房屋内墙体裂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不建议李家申请鉴定,并向其解释利弊,李家最终放弃了申请鉴定的想法。



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委屈和抱怨后,法官已经找到矛盾的突破点,于是分别站在对方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家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李家将其私自加高的院墙移除,许家将延伸到李家的树枝和树干自行修剪,且当日履行完毕,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来源:阳原县法院
责任编辑: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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