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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撞倒斑马线上姐妹俩,全责!转弯通行莫忘交规!
  发布时间:2021-03-12 09:16:56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20日,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宣化区府城南大街菜市场路口,由于一时大意,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的情况下由北向东转弯通行时,将推自行车沿斑马线过马路的宋某甲、宋某乙姐妹俩双双撞倒,造成姐妹俩身体受伤、车辆受损。该起交通事故经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化一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宋某甲、宋某乙无责任。


处理结果


李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据此,宣化区法院最终判决李某某赔偿宋某甲、宋某乙姐妹俩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等费用共计22万余元。


特别提示:

每一名驾驶员取得驾驶员资格证时第一项考试就是道路安全法律法规、行车规则等理论知识的考核。由此可见道路安全法规、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是每一名驾驶员应时刻记在心间,并全面遵守的安全规则。我们不能因为驾龄长就忽视了“科目一”所学到并应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则。“拐弯让直行,机动车让行人”是最浅显且最易遵守的交通规则,一旦忽视,便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可能造成至少两个家庭的不幸,但如果我们都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就会减少或者避免交通事故,给自己和社会营造幸福的行车环境。请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珍爱生命!


 
来源:宣化法院
责任编辑:龚泽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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