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按照市中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永祯带领环保庭党支部深入五一路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机关纪委副书记张广亚参加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由环保庭法官助理焦朝岩向五一路社区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并就群众关心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房屋空置、房屋漏水、新房交接、物业信息公示等热点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
在宣讲结束后,田永祯副院长向社区负责人赠送由环保庭党支部制作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典型案例》宣传册,并向现场群众进行发放。
现场聆听的群众表示,“小物业、大民生”,此次讲解过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内容丰富,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遵守物业服务合同,共建和谐小区,为张家口争创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悉,《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经2021年4月24日由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于2021年5月28日由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施行,有助于更好的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和促进物业服务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