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21日,为深入学习《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研究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着力提升民商事审判法官工作能力和水平,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培训会。
会议以视频方式进行,市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市中院副院长张弘、苏沛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笑声、李建军,市中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各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主管副院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中院副院长张弘做了动员讲话。他强调:
一是要强化政治建设,确保民商事审判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后奥运时代已经到来,首都两区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我们面临审判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司法服务保障大局责任重大,必须始终牢记“国之大者”, 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
二是要强化学以致用,推动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进入新时代,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民法典及新的司法解释相继出台,要通过不断学习,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法律素养及办案能力。要树立精品意识,规范审判行为,确保拿出有分量、拳头性庭审、文书、案件,带动民商事审判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年度民商事审判培训任务圆满完成。中院党组对办好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大家要珍惜难得的培训机会,共同完成好培训班设定的各项课程和活动。特别要严守学习纪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禁迟到早退,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培训期间不接打电话,不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专心致志听讲,真正学到有用管用的知识和方法,真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
市纪委机关党委副书记白云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身边案例讲授了一堂具有教育性警示性的廉政党课。
省高院民一庭法官马艳辉、复议监督庭庭长窦淑霞分别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执行异议案件纠纷审判实务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遇到的几类特殊案例总结了实用性很强的审判思路。
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海延林、民二庭庭长刘开甲、民三庭庭长马砚生、环保庭副庭长宋凯阳分别就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发改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统一了裁判标准,并针对下一步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沛清对本次培训会进行了总结与讲评。同时结合如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提出几点意见:
一是要摆正位置,摆正态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公平正义放在首位,把服务好人民群众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摆正自身位置,当好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化解员,坚决杜绝“官老爷”思想,坚决摒弃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真正俯下身去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去办理好解决好承办的每一件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官、对法院的满意度。
二是要不断加强学习,练好审判“基本功”。随着民法典的颁布以及司法解释的修订,司法理念也要随之更新,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与更新自身知识体系,提升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避免“本领恐慌”,做出有“底气”、能让当事人“服气”的裁判,让当事人真正从心里信服法官,信任法院。
三是要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要在实现高质量案件的前提下,对照考核指标,从各院短板和弱项入手,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大力提升司法调解能力,坚持以“真正化解纠纷”为目标,将释法明理工作贯穿审判活动的始终,持续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调撤率,不断降低申请再审率、发还改判率等指标。要严格节点管控,加强案件全流程节点管理,严格超审限通报,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诉源治理,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