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张家口市中院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6-01 10:12:02 打印 字号: | |

市中院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发布张家口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



5月31日,张家口市中院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共同开展“司法护蕾,守望未来”张家口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2022)新闻发布会。


今年,张家口市中院立足审判职责,对2019年以来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梳理,归纳总结了案件特点、发展趋势,提出了防范建议,形成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白皮书”从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犯罪类型、犯罪特点以及侵害未成人犯罪的特定时空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示,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具有一定的警示、启示和借鉴意义。


“白皮书”明确,作为法院要加强专门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专业化队伍,坚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体系,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同时,与团市委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选4个地区委托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服务》试行标准。

与妇联共同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着重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教育促进联动机制、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特殊保护制度、加强帮扶关爱救助、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等方面加强合作。

与市教育局成立“法学研”合作基地,将未成年人司法、未成年人心理学、未成年人保护研究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

与此同时,联合市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进行犯罪信息、从业禁止历史、其他危险人格诉讼信息查询。对具有从业禁止令、性侵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诉讼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对于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以司法建议的形式监督对其作出相应处分、处理;情节严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建议公安局、检察院以渎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布会上,市中院发布了2022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张家口市机械工业学校、张家口市职教中心、桥西区西豁子小学、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四所学校负责人向市中院四名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答记者问



问:市中院在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首先就是今天等下要举行的法治副校长的聘任,院领导以上率下,高位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以主管院领导亲自带头,为“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活动”开头,带头讲法治课,带头普法,推动实现市县两级院百余名法官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副校长通过列席校务会,协助学校研究部署防疫、法治、德育等工作,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工作做深、做实。

其次是突出重点,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倾斜。针对农村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缺失问题,各地法院在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中,尽量向农村、偏远、贫困地区配置更多的优质法治资源。将辖区内农村、偏远山区学校和教学点的数量、位置和基本情况登记造册,保障农村、偏远山区“送法进校园”全覆盖,法院联合教育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教职员工全员进行法治轮训,组建未成年人司法宣讲团队,为留守儿童建立档案,开展培养帮扶计划。

第三就是“送法进校园”的法治巡讲活动,继续高水平创建中院的“开学第一课”、“法治成人礼”品牌宣讲,深入学校、社区,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等单位进行法治宣讲,以点带面,扩大宣传效果。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立足司法职能,根据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临界预防、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全面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短视频发布、法治漫画手账、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新颖的形式,将法治宣传以孩子们能接受、感兴趣的方式带到校园、社区和孩子们能接触得到的公共场所,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成生动、有用的生活常识。


问:团市委针对未成年保护都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打算怎么做?


答:一是强化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线下在17个县区建立了34个12355青少年服务台基层联系点,着眼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和安全自护教育,定期组织互动式培训、体验式素质拓展、心理测评和咨询等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线上充分利用12355服务台,及时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现实需求,针对中小学生、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网瘾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心理上疏导,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扎实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围绕平安校园建设,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为了明天”禁毒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与社区学校对接,组建青少年志愿普法服务队,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建立14个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并开展相关活动,累计开展法治宣传、关爱重点青少年活动50余次;联合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共同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作为重点,开展活动300余场,着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紧紧抓住党的二十大以及建团100周年等重大契机,创新宣传载体,提升普法针对性;加强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落实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意见,以《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制定专门讲稿,联合法检部门开展普法知识讲座。截至目前,我委开展青少年维权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册。

下一步,团市委将继续充分发挥整合社会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推动更多单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保工作,共同研究探索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路径和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贡献。


问:市教育系统采取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有哪些?

答:教育系统是青少年最集中的地方,是未成年生活时间最长的场所,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市教育局近年来以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为根本,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采取各种方式、措施,帮助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做了以下工作:

张家口市教育局贯彻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安全教育的法规及条例精神,落实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实现“有计划、有课时、有师资、有读本、有考核”的要求,举办全市小学“防溺水、防地震”安全教育主题优质课评比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为未成年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印发了《张家口市教育局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安排部署,全市各级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进校园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发挥了重要宣传作用。

近期,我们又出台《市级校园安全协调机制》,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14各部门共同参与,为保护和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利益共同努力。


 
来源:刑二庭
责任编辑:苏颖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