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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和审判庭庭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08:52:05 打印 字号: | |
据疫情防控最新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现场业务办理、审判庭恢复庭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到中心办理业务和参加庭审的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二、进入中心办理业务人员要有序排队,保持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不喧哗,不吵闹,不扎堆,办理完毕或庭审结束后及时离开。

三、倡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多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www.hbdzfy.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线)上方式办理案件查询、立案、诉讼费缴纳、信访等业务,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我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立案、缴费、申请再审电话:0313-2046121,信访电话:0313-2055976,其他事项通过12368咨询。

诉讼服务中心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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