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百年大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关停、社会就业压力突显的现实情况,张家口法院找准强制执行与善于执行的结合点,既让执行工作依法有序正常开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又杜绝因强制执行而使被执行人陷入困境,进而影响营商环境的不良后果。
张家口法院将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打出司法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的组合拳。对具有挽救价值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给予一定缓冲期;对于市场因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多个案件由市域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中院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集中办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防止多头、分散执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坚决避免“执行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对于一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失信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大力开展涉企业、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生死存亡的执行案件灵活采用分期履行、暂缓执行等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恢复活力。张家口法院“善意执行就是善于执行”的做法受到最高院和省高院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