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打造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近日,市中院在全市范围内对纳入失信名单企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两级法院严格按照《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打击失信行为,充分发挥纳入失信名单制度的功能作用,同时将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及时退出失信名单,对不符合纳入失信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剔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通过建立健全纳失预警、纳失宽限期、信用修复证明等机制,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主动走进企业,问诊于企,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督促企业主动履行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法院依法适用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摆脱因失信带来的影响。对因无履行能力而纳入失信的企业,经法院全面调查、严格审核后,依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因特殊原因陷入困境的企业慎用纳失措施。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诚信张家口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