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张家口法院一名干警、一项成果荣获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法治成果提名
  发布时间:2023-05-23 09:01: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河北法学会、河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推选结果的通知》,对“法治三个十”入选对象和提名进行了公布。张家口法院报送的“聚焦京津冀生态屏障战略定位打造生态保护协作示范样本”荣获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提名,尚义县法院刘正忠荣获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


聚焦京津冀生态屏障战略定位

打造生态保护协作示范样本

近年来,张家口市中院在省高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京津冀生态屏障战略定位,打造“法院+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协作样本,与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成生态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融入法院环资审判成效,通过典型案例、法律宣传等形式,展示新时代生态文明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关注和好评,两基地揭牌以来共接待中小学校、机关单位和社会群众共计30000余人次,有效实现法治力量筑牢京津冀生态屏障。

 “聚焦京津冀生态屏障战略定位打造生态保护协作示范样本”既是落实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的务实之举,也是构建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生动实践,在我省 “法院+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协作样本尚属首次,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战略,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执法共建共治格局,以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战略意义。



刘正忠



刘正忠,男,60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尚义县法院南壕堑人民法庭庭长。刘正忠同志在尚义县法院从事过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工作,在他从事几十年的审判实践中,经他办结的上千件案件中,无发还和改判案件,无涉诉上访案件,没有发生缠诉案件以及错案和执法过错案件,调解率连年保持在60%以上。


在八道沟法庭辖区内,他专注办案经验的总结、积累,在法庭推出的每一个创新举措,都能体现出便民、为民、利民、亲民这一主题。具有代表性的创意包括“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和“炕头法庭”,最受当地群众赞誉的是“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推出,大幅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满足了偏远农村村民的诉求。刘正忠任南壕堑法庭庭长期间,利用“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和“炕头法庭”处理的案件数量占到了开庭总量的35%,同时有近90%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数据显示,从他担任南壕堑法庭庭长开始,该法庭案件审判呈现出发还改判率低、越级上访率低、再审审判率低、社会各界满意度高的良好局面。他不断总结归纳,南壕堑法庭在办案中推出“调解工作十结合”,这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在尚义县法院推广后,也在全市法院系统予以经验介绍。


 
来源:法教处
责任编辑:苏颖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