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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倾情调解 化解5年积怨
  发布时间:2024-10-17 09:36:48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张家口中院即日起开设“凡人小事”专栏,介绍推出张家口两级法院依法履职、勤奋工作,默默付出的一线干警,以法院工作中的平凡英雄、凡人善举,进一步激励全市法院干警忠诚履职尽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担当作为,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扎实做好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为全市交出高质量发展优异答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感谢法官耐心调解,为我们化解了多年来的心结!”原告张家口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由衷说道。

近日,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法庭钱东晖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不仅为企业减轻了诉累,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2019年6月12日,被告于某向原告张家口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三辆挂车,总共花费19.8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张家口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将挂车交付给被告于某,被告于某当即支付了10万元购车款,剩余9.8万元出具欠条。被告于某后续仅陆续支付7万元的购车款,剩余2.8万元购车款一直没有支付。于是原告向阳原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征求当事双方意见,钱东晖法官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与原、被告沟通,很快了解到,双方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但被告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近期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原告对被告拖欠2.8万元货款5年的行为心生不满,被告方则认为双方都是熟人,对原告起诉怀有情绪。


明确案件堵点后,承办法官以情平气、以法引导,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对症下药”,一方面向双方说明对方面临的困境,逐渐消除双方的隔阂与积怨,争取原告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向被告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释明买卖交易中应信守承诺,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经过法官5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及悉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于7月31日前将拖欠款项一次性给付原告。

法官倾情调解“对症下药”,买卖双方握手言和,5年积怨5小时化解,而这只是阳原法院坚持“如我在诉”、案结事了的一个缩影。


 
来源:法教处、阳原县法院
责任编辑:龚泽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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