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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改命、改运”骗人钱财20余万——“玄学大师”犯诈骗罪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24-11-19 11:26:23 打印 字号: | |

星座运势、塔罗占卜、占星咨询、AI面相、性格测试……近年来,玄学搭乘互联网的便车,成为不少年轻人自我调侃、纾解情绪、释放压力的一种新型方式。然而,一些所谓的“算命大师”也嗅到了其中的商机,搞起了“网络占卜”“隔空转运”等生意,令不少网友上当受骗。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余某因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11月,武汉某高校在读研究生林某因个人情感困惑,经人介绍在互联网上认识了“大师”余某。余某自称是玄学中人,可以帮助林某算命改运。余某表示,卦象显示林某当年运势不好,需要购买玉牌、手串、护身符改运。随后,余某通过与林某聊天,不断套取更多关于林某的各种信息。随着越来越多的卦象被命中,林某对余某的“法力”深信不疑。

  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间,余某以“算卦、发功、点香、改命”为由陆续向林某收取办事费用,还以购买符纸蜡烛、支付路费等理由多次找林某索要费用。随着两人日渐熟悉,余某还编造其他各种借口找林某借款,如家人去世办丧事等。截至案发,余某骗取费用及借款共计26万余元。

  2023年10月,林某因经济原因要求余某返还钱款,余某却找各种理由搪塞,称自己会分期还钱,还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然而,一段时间后,林某发现余某不再回复消息。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林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余某到案后,对相关事实供认不讳,却辩称与林某往来的20余万元绝大多数为“借款”,且自己还制定了还款计划,并非蓄意诈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林某26万余元,并将上述资金用于直播打赏、游戏充值、旅游、休闲娱乐等日常花销,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余某有自首情节,且其家属主动向被害人赔偿了大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最终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余某退赔剩余5万余元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

  迷信诈骗活动往往精心策划,通过一系列预设的“套路”侵蚀受害者的心理防线。个人处于情绪低谷或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脆弱时刻往往会成为诈骗分子趁虚而入的绝佳时机。他们利用受害者想要改变现状的迫切渴望,通过“算卦、占卜、改运、驱邪”等方式,巧妙编织谎言,让受害者上当受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实,本案涉及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但生活中缺乏心理防范为“玄学”买单之人仍不在少数。对此,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诈意识,警惕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诈骗活动。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蔡蕾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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